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在全局全面深入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以树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公平公正、群众满意的机关形象为目标,以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廉政建设为重点,以公开办事制度、强化监督为手段,按照"三讲"和"三个代表"的要求,大力提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改革和创新行政管理和运行方式,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素质,为促进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二)原则
实行政务公开应坚持以下四条原则:
1、有利于方便服务对象的原则。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服务对象是广大劳动者。为此,必须把方便各层次劳动者利用作为政务公开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服务对象知道办事到哪里、办事由谁办、办事怎么办,达到服务对象方便、满意。
2、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的原则。通过实行政务公开,进一步解决作风散漫、工作拖拉、效率低下的问题。制定规范的工作标准,明确严格的工作程序,建立完善、简捷、快速、科学的服务和办事机制。加强规范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3、有利于遏制腐败,加强廉政建设的原则。通过政务公开,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机制,强化监督,解决以权谋私、行贿受贿问题。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从源头上有效地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4、有利于依法行政的原则。在政务公开中要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执纪,要支持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统一,提高依法服务水平,维护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重点和形式
(一) 范围
局机关各处室、以及局属的具有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都要实行政务公开。
(二)内容
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所有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职能者应公开,具体内容包括10个方面:
1、 职责和权限公开;2、办事依据公开;3、办事程序公开;4、办事时限公开;5、收费标准公开;6办事结果公开;7、重要决策公开;8廉政规定公开;9监督办法公开;10、责任追究公开。
(二) 重点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政务公开的重点,是各层次劳动者最关心和容易出现问题的事项和环节。因此,主要围绕以下10项管理职能实行政务公开。
1、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发放标准;
2、职业介绍的工作程序及收费制度
3、职业介绍的工作程序及收费制度
4、工人技术等级的考核和资格审查制度
5、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办法;
6、工伤鉴定制度
7、离退休审批制度
8、个人帐户记帐制度;
9、劳动监察处罚办法;
10、劳动力调配制度
(四)形式
为便于群众办事和监督,在全局上下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主要采取六种形式:
1、设置政务公开板。
2、设置职责权限公示牌。
3、制发公示制度手册。
4、印发办事指南。
5、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开明示政务公开的内容,方便服务和社会监督。
6、利用语言和多媒体触屏查询系统,向社会公布政务公开的内容,为服务对象提供迅速、方便、简洁、规范的服务。
三、监督与评价
(一)监督措施
1、群众监督。
2、法律监督。
3、舆论监督。
4、内部监督。
(二)评价办法
对政务公开的评价采取随时评议与定期评议、单项评议与综合评议、群众评议与组织评议、定量评议和定性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