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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养老保险---续保及新参保人员须知

一、 养老保险办理时间:每月1—20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 1、凡是2005年第一次办理续交养老保险的人员: 须携带养老保险手册及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2、凡是下岗后第一次办理养老保险续保手续的人员:
须携带养老保险手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协议书)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凡新参保人员:
须携带户口本、户口本本人那页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居住地社区开具无业证明一份(证明是
本社区居住、从未分配过工作,是自由职业者)。


三、 办理程序:

1、到养老保险个体窗口先缴费核定,领取养老保险缴费储蓄通知单。


2、携带养老保险缴费储蓄通知单和身份证到实验小学右侧的工行城镇储蓄所按不低于通知单所列金额办理储蓄, 限当日办理完养老保险储蓄。


3、补缴2004前的保险费从缴费月的次月21号至30号(周六、周日除外),到个体保险窗口审填手册。银行按月 扣缴养老保险费,每扣完一年,从第二年的每月21日至30日开始到个体保险窗口审填手册。


四、 凡是2005年后办理过养老保险的人员,如果没有中断缴费,也不变更缴费档次,只要保证存折内月月有钱扣缴保险费,就不需要再到社保进行缴费核定。如存折内的存款余额不足扣缴养老保险费,您将负担利息。


五、 养老保险交费地点:首次缴费银行为实验小学右侧的工商银行城镇储蓄所,以后存款可到工行各储蓄网点办理。

桓仁满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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